Thursday, August 14, 2008

自由选择权--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

和我有过交往的人几乎都被我推销过Google,正如阿牛的一首歌《超级喜欢》,因为Google的优秀、强大、丰富的产品服务,而百度则无这些,因为喜欢也喜欢把喜欢的东西拿来和他人分享,所以常常去推荐一些Google的产品,而且不厌其烦的充当教练,教对方如何使用。这一点在近一个多月有了很多改善,因为我的思想、对待网络的态度在变化。今天在ubuntu的中文wiki站点学习的时候,看到了一篇《学习Linux的几点建议》,10点建议中第一条就是“不要充当传教士”,内容如下:
不要当“传教士”
  很多人在讨论区不断的引起 "Linux vs. Windows" 之类的讨论,甚至争的面红耳赤,这是没有必要的。
  这种争论是浪费时间而没有任何用处的。对,你花了一下午,用许多事实“捍卫”了 “Linux 比 Windows 好” 这个说法。但是 Windows 的支持者并不会喜欢上 Linux,他们只是稍微退缩一下,然后找一些新的证据来跟你辩论。
  世界上的人们都在利用Linux 研究最前沿的科学,我们还在这里讨论 “要不要用Linux” 这种无聊的问题,什么时候才能赶上时代前进的步伐?
  什么叫做“Windows 支持者”,什么叫做“Linux 支持者”?我们为什么要支持某一个而反对另外一个?你不需要为 Linux “护法”,不需要成为“Linux 支持者”或者“GNU传教士”,GNU/Linux 已经用事实向世界证明了它们的威力,已经被大多数人接受。你只需要安安静静享受 GNU/Linux 给你的乐趣和自由。
  你需要关心的不是你的工具是什么,而是你用它做了什么。精通 Linux 并不说明任何问题,因为它只是一个工具而已。如果你用 Windows 能很好的完成你的任务,那你就没有必要费时间去熟悉 Linux。直到有一天你发现一项任务只有 Linux 才能完成的时候再换也不迟,因为你身边的 Linux 的爱好者一定会很乐意的帮助你。
  工具不是人,不应该对工具有感情。这是你在进行任何对工具的讨论前需要提醒自己的事情。面对一些容易引起争论的东西:Word 和 TeX;Emacs 和 VIM;MAXIMA,Mathematica 和 Maple;Gnome, FVWM 和 KDE;Mutt 和 Pine …… 一定要冷静的对自己说:“我不站在它们任何一边,因为它们不是人。”
  各人的需要不同,生活的环境不同。对你来说好的东西,对别人来说不一定好,我们需要尊重别人的选择。如果你当面说别人正在用的程序不 好,没有人会乐意接受你的意见。我从来没有建议过我爸爸不用 Windows + WPS,而用 Linux + LaTeX 来处理他的英语试卷。因为 WPS 是我爸爸的选择,他能用 WPS 编辑出很好的试题去测试他的学生,那就足够了。
  我曾经帮我爸爸做了一个 perl 程序,能够自动从一种我自己设计的 markup 语言转化成 LaTeX 格式的英语试卷。可以自动对试题编号,乱序排版选择题的选项,自动生成答案表,生成老师用的显示答案的版本,自动对短文改错题进行优化分段,自动拼写检 查,图形化的配置方式…… 我爸爸高兴的用了一段时间,可是后来他想用 WPS 里的一种标题样式,而我不在家,无法为他修改程序。所以他又换回了 WPS。这就像有人送爱因斯坦一罐剃须泡沫一样,刚开始几天,发现他神采飞扬,不断夸这个东西真舒服。过了几天,发现爱因斯坦又开始用白水剃胡子了,因为 剃须泡沫用完了,他懒得自己去买那个东西。这只是习惯问题。 (完整版的内容请参考下面的链接:http://wiki.ubuntu.org.cn/index.php?title=%E5%AD%A6%E4%B9%A0linux%E5%87%A0%E7%82%B9%E5%BF%A0%E5%91%8A&variant=zh-cn)
以前的欧阳,完全是个Google的传教士、捍卫者,而且有不下于3个人被我打造成了Google用户,而且还和一些朋友争论过Google与百度孰好孰坏,想在回头想想实在可笑。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孔夫子在几千年前就教导后人该如何如何了。按照作者的观点,Google提供的各种产品服务只是工具,而我对这些工具产生了感情,所以对待其它的类似Google的产品服务都很排斥,以至于失去了对事物的客观评价。另一个原因就是自己对待网络世界的人态度有些问题,现在已经调整转变了好多。互联网的开放性使人有了更多的选择权,可以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选择所需,但是一个人很容易受周围群体的影响,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习惯以及能够接受的事物,比如我上学时就是和周围的同学一致使用百度,但是工作以后受同事的影响使用Google尤其是gmail打开了我的Google之门,如果不是对长期不断对Google新功能的探索,以及Google开发出来的优秀产品,我想至今我在使用的也许还是百度。但不管怎么样,在互联网下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,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他人,任何对是非的评价都是是非,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正如上文作者观点:各人的需要不同,生活的环境不同。对你来说好的东西,对别人来说不一定好,我们需要尊重别人的选择。
而这个态度,应该不仅仅局限于网络。

0 comments: